1、工程名称:淮河河堤加固(老子山一道圩挡土墙)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2)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挡土墙护砌 C25素混凝土底板,浆砌块石采用M15,高度1.2(含压顶),共长3公里,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工期:60日历天

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合同编号2017-HD-01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或公路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 *** 。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 *** (李工—新点软件)、 *** (董倩—广联达软件)。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7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组其他成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7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为必填表格,项目组成员职务须对应填写且不得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10)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登记的时间及地点:2017623 日至2017629 日的每天上午9:00 1130和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进行报名登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不退)。现场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逾期未报名者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请投标人携带U盘拷取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电子文档。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而影响排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8、工程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的50%并经验收合格后付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签约合同价的40%;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起,在第一个结算年度内按洪泽县审计局的审定价结清余款,但质量保证金除外,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713  900(逾期不予接收),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请各投标人尽量配合于7458:45前来开标现场办理签到、投标手续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原件、纸质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另外单独提供,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供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11、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12中标人还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差额担保。

13、招标人: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623  日至2017629  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hawz/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站(原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同时发布。

  

人:          话: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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