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文[2016]3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城口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城口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片区。 建设规模:城口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内网、外网及网络设备及机房建设,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安装。项目总投资估算500万元。 计划工期: *** 。 招标范围:包括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内网、外网及网络设备及机房建设,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中所含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竣工时间 *** 至今)具有1个与本招标工程类似业绩(工程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2日起,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 月 13 日10时 00分, 地点为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1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口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后南街6号 联 系 人:何平洲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联 系 人 :李中信 电 话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刘老师 电 话 *** 8.监督部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