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积派出所业务用房250KVA配电安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积派出所业务用房250KVA配电安装项目 已由  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发改审批〔201717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琼海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琼海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琼海市嘉积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250KVA箱变1台,100KW柴油发动机1台,高压电缆线路总长605m电缆采用1KVYJV22-4*95型电力电缆;新制作户内冷缩电缆终端头JLS-10/3*3(70m)4套。新建低压电缆线路总长100m,电缆采用YJV22-8.7/15-3*70型电力电缆;新制作户外冷缩电缆终端头1KVYJV22-4*95(2;新建户外计量环网柜1台,TA20/5(带预付费装置)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嘉积派出所业务用房250KVA配电安装项目具体包含有:(1)工地运输工程;(2)设备安装工程;(3)电缆敷设工程;(4)箱变基础工程;(5)环网柜基础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满足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6   22 日至 2017    6   26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41单元3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标书款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4616 0010 0018 0102 7719 2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6  27  09 00 分,地点为  琼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琼海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41单元3

人:   黎先生                      人:  颜工、梁工       

   话:   ***                       话:       

 

 2017   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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