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7]032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安盛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澄照农民创业园二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16〕6号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二、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东升村等
(2)建筑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67.4亩。
(3)招标范围:叶缴区块、岩下区块。
(4)工期要求: *** (其中岩下区块必须在 *** 1日前完工)
(5)招标控制价:另行公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 *** 注册建造师。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丽水市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 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 *** 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和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蓝先生、郑女士联系电话: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 *** ),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安盛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团结路 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鹤溪北路182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蓝先生、郑女士
电 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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