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已秀山县水务局以秀山水务发【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

2.2项目建设地址:秀山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完成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2.4招标范围:完成PLC系统、中控室内硬件及软件、在线监测仪表、办公管理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弱电综合布线系统、消毒及加药设备等的供货及安装整个系统集成;单机调试、系统联调等。

2.5工期要求:4个月  

2.6建安总投资:约2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旧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月22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 7月17日 10:00-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7月17日11:00 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自治县中和镇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秀山县

联系人:饶凌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程愿

电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账号:43010101200100053710045 
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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