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海榆东线(国道223)亚龙湾至吉阳转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招标人 |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所在地 | 三亚 |
项目投资属性 | 政府国有投资 |
公告内容 |
三亚市海榆东线(国道223)亚龙湾至吉阳转盘公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榆东线(国道223)亚龙湾至吉阳转盘公路改造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起点位于亚龙湾路口,终点位于吉阳转盘,道路全长2850m,路幅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电信管沟、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 2.3 工程控制价:估算价约26274.58万元(控制价包括:工程设计费约:902.6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5371.98万元,作为合同暂定价,各项费用结算价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4 工期: *** 。 2.5 招标范围:采用EPC方式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建设。 2.6 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资质)。 3.3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4 信誉要求:各投标申请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及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2 日至6月26日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体详见: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工程建设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电 话: ***
2017年6 月22日 |
招标文件 | |
发布日期 | *** 10: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