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雅周镇县本级投入占补平衡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雅周镇县本级投入占补平衡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雅周镇; |
(2)工程规模:渠系配套建筑物251座、防渗渠2.55km、排水渠 0.776km、标志牌53块、破路恢复152m2;拆建 14 吋混流泵泵站 1 座、防渗渠1.815km、排水渠 1.033km、大理石标志牌1 块;瓷砖标志牌27块、破路恢复275m2、UPVC管道配套附属工程等。 |
(3)招标范围:渠系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拆建泵站(含设备)、渠系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4)施工工期:2017年07月10日到2018年01月06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发包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E3206210336000225001001 | 王垛20组的农田灌溉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 | 渠系配套建筑物251座、防渗渠2.55km、排水渠 0.776km、标志牌53块、破路恢复152m2。 | 115.7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 E3206210336000225001002 | 除王垛20组外其余组的农田灌溉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 | 拆建 14 吋混流泵泵站 1 座、防渗渠1.815km、排水渠 1.033km、大理石标志牌1 块;瓷砖标志牌27块、破路恢复275m2、UPVC管道配套附属工程等 | 143.1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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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业绩要求:无;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按一、二标段顺序开标,本工程不限中。 |
3.4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0日到2017年06月29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9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3 万元整; 二标投标保证金2.8 万元。 |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县雅周镇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许 阳 | 联 系 人:张义群 |
电 话: ***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