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固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23所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装修招标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272号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装修工程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 *** 建造师证书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 4、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23所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装修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 09: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 09:3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开标时间: | ***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木兰街 |
采购人联系人: | 贺秀珍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2020104000613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
行政主管部门: | 固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宗慧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5325284 | 工程 | 所 | 23.0 | 23所村卫生室装修,要求每所3室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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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