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8320170112
招标备案号:12282017052029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设计[2017]0609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7]13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59901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23660平方米,地上建筑18940平方米,地下建筑472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45.65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塘沽城区,东至塘沽人民检察院、南至大连道、西至福州路小地道、北至京山铁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基坑支护及精装修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2366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8940平方米,地下472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超2万平米。地面以上九层,地下一层,最大基坑深度为6.4米,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深基坑支护、降水、精装修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地基支护、精装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 2.4 | 工期要求: *** 至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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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 *** 或建筑行业 ***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 注册建筑师,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4、外地进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相应等级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5、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业绩要求: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已备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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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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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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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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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振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潘工 电话:25865511
传 真:2586551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景晓旭 电话:25865517
传 真:25865511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