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公告

致: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禹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腾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爱民路道路重建工程项目业主为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程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08036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爱民路道路重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预算书及编制说明等);
2.4.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价):为人民币 1049612  元(含暂列金:5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资质等级,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 以上(含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注:开标时由投标单位自行网上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和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检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龙政综〔2017〕12号文《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龙海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②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于 *** 至 *** (不含节假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北段万景商务中心A701)购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邮寄费自理。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回执(接收投标文件时需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即回执)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北京时间 10 : 00 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10 : 00 时,提交地点为: 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北段万景商务中心A701,联系人:小黄,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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