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数据中心产业园照明设施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数据中心产业园照明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160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 50日历天,须在2017830日前完工。开工时间最终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本次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及以上资质(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1日起自动失效)

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建造及以上资质,并有安全B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7)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3月至2017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6月至2017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企业及项目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7 7

 11 9 30(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7 11 9  30 分,光盘投标文件(含原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3 万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盖单位公章。

格式见第七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格式见第七章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1日起自动失效);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并有安全B

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3月至2017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6月至2017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

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由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11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3

诚信承诺书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诚信承诺书

备注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三)评标标准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方法一、方法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一: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1.0分,下浮 1% 0.6,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二: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1 .0分,下浮 1%  0.6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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