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西城区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应急车桅杆塔顶改造购置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联通,招标代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应急车桅杆塔顶改造购置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2017CUC-BJ-PUTIAN007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应急车桅杆塔顶改造购置项目(第三次)。
1.2  招标内容
项目性质:货物;
更换两辆车的塔顶控制机构,更新四个方舱桅杆;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 2 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为9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格);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8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
(特别关注:1、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换发最新营业执照,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2、投标人若营业执照中无注册资金,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 至投标截止时间对应急基站车桅杆及塔顶的供货项目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供货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不少于两份。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驻地机构要求: 
1、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机构,并须提供证明文件。
2、如暂无常驻机构,须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20日内设立,届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若到期未设立视为放弃中标。
3、投标人须提供现有常驻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产权人、承租人为投标人,为非民宅。
2.10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投标人提供负责此项目的独立技术团队,服务于本项目的常驻北京售后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7号令)等关于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2017 年 6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 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6号中国普天大厦1314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U盘(4G以上);
4. 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5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9时00分至2017 年 6 月26日16时3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  。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 ***  9 时 00 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 投标人应在2017年 7 月 5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www.chinaunicombidding.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6号中国普天大厦1314室 
邮    编:   100080 
联 系 人:赵乾雨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aoqianyu@potevio.com 
网    址:  www.potevio.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039510801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6 月 19 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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