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维修改造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4444号
采购文件编号:NMZC-SWJ-Brd20172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空调维修改造工程1详见招标文件1023446
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消防维修改造工程1详见招标文件495747
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负一楼、负二楼暖气管道及喷泉维修工程1详见招标文件678492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第一包: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空调设备销售、安装或售后类企业;
第二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 *** 建造师。
第三包: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
3、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要求必须整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 至 ***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市新城区哲里木北路文苑大厦A座15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第一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公司公章,标准A4纸)。
第二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公司公章,标准A4纸)。
第三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公司公章,标准A4纸)。
注:若企业证件未“三证合一”,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公司公章,标准A4纸)。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市新城区哲里木北路文苑大厦A座15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市新城区哲里木北路文苑大厦A座15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呼和浩特市哲理木路文苑大厦A座15层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许瑞娟、张海玲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呼和佳地支行
账  号
1556 5053 3622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政编码
010020
联 系 人
肖春贵
联系电话
***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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