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岭施邀招〔2017〕4号
一、发包单位: 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岭头乡杨家庄村(岙头、瓦瑶尾、后隆)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岭头乡杨家庄村
四、工程概况:经庆政发【2017】79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 杨家庄村(岙头、瓦瑶尾、后隆)现有约66.3亩适合开发地块,地类为荒草地,开发后地类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承包方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第一期:经预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70%工程款的40%拨付;实际开发面积未核实的,按立项面积50%工程款的40%拨付,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第二期:通过市级验收并在决算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60%;第三期:通过省级复验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80%;第四期:预留总工程款的2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地力培育保证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兑付10%,第二年地力培育验收合格后兑付10%。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庆元县国土局编制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庆元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具有庆元县内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 *** 以上(含 *** )或项目经理 *** 以上(含 *** )。
十、开标时必须提供资格审核材料3份(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在
十一、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报名资料费5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
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十二、特别提示:
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交资料时验证身份,提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岭头乡政府二楼会议室。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十三、联系人:
发包单位: 范标强 电话: *** (677237)
交易分中心:陈正帮 电话: *** (592516)
岭头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岭头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