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岭施邀招〔2017〕4号
一、发包单位: 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岭头乡杨家庄村(岙头、瓦瑶尾、后隆)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岭头乡杨家庄村
四、工程概况:经庆政发【2017】79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 杨家庄村(岙头、瓦瑶尾、后隆)现有约66.3亩适合开发地块,地类为荒草地,开发后地类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承包方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第一期:经预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70%工程款的40%拨付;实际开发面积未核实的,按立项面积50%工程款的40%拨付,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第二期:通过市级验收并在决算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60%;第三期:通过省级复验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80%;第四期:预留总工程款的2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地力培育保证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兑付10%,第二年地力培育验收合格后兑付10%。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庆元县国土局编制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庆元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具有庆元县内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或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
十、开标时必须提供资格审核材料3份(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在2017年6月22日10时前提交登记,逾期拒收。
十一、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报名资料费5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2017年6月22日10时前以现金方式交到发包单位,逾期无效。
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十二、特别提示:
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交资料时验证身份,提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岭头乡政府二楼会议室。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十三、联系人:
发包单位: 范标强 电话: 13884382237(677237)
交易分中心:陈正帮 电话:18857802516(592516)
岭头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岭头分中心
2017年6月19日附表:《浙江省具备公路资质企业名单》
排序 | 企业名称 | 中标数量 | 经营信息 |
1 | 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36 | 64 |
2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996 | 16 |
3 | 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793 | 19 |
4 | 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74 | 351 |
5 | 浙江长兴荣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9 | 10 |
6 | 宏胜建设有限公司 | 732 | 6 |
7 |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31 | 7 |
8 | 嘉善大江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88 | 3 |
9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63 | 57 |
10 | 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 | 56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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