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704120130143
招标备案号:1207201706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施工[2017]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库房楼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滨发改投资发[201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建设资金为 57223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库房楼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641.27平方米,地上12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库房楼项目室外工程,室外面积为904.91平方米,包括室外铺装、绿化种植、给排水、室外电气工程。本工程投资额约为63万元,具体内容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下证件在有效期内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单独配置,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他要求: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公章)法定代表人:蔡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山东路102号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王珍电话:65270530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李冬电话:25865517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行政审批科受理负责人:王宝军电话:66897350传真:66897349电子邮箱:xunuomama@sina.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行政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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