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4320170016

招标备案号:12282017044009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滨海施工[2017]06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大干 ***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汉沽夜景灯光整治工程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津滨审批投准[2016]1269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4499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汉沽新开路建设银行(宏裕大厦、阳光酒店、汉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金百汇商场等5个点位)。在上述区域安装洗墙灯、地埋灯、壁灯、吸顶灯、射灯、投影灯等夜景灯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44.99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位于汉沽新开路建设银行(宏裕大厦、阳光酒店、汉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金百汇商场等5个点位)。在上述区域安装洗墙灯、地埋灯、壁灯、吸顶灯、射灯、投影灯等夜景灯光设施,本标段总投资544.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单独配置。(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4)正、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A座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俊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孟磊 电话:65305149
传  真:65305149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谈瑾希 电话:25295869
传  真:25295869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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