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福利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福利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6]5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新齐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消防设施总面积25000平方米。

2.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88万元。

2.4招标范围:按施工图设计改造县福利中心住宅、食堂、多功能厅等的室内外消防管网、喷淋、消防栓、防火门、消防应急箱、灭火器、水泵和改建泵房等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   7  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7    6   11 00分,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7  6    12  12:00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7  6    13  17:00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上答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老师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话: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账号:43010101200100053710046 
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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