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大金智地金智一路(KO+180~KO+460)工程
  批复文号 018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经济促进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大金智地金智一路(KO+180~KO+460)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金智地金智一路(KO+180~KO+460)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大金智地金智一路工程(KO+180~KO+460),金智一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翰湖东路(规划),东接建沙路,本次工程范围为K0+180~K0+460,长280米。主要包括280米的路面宽15米的机动车道,桥涵3座,约230米的混凝土排水明渠和约700米的排水管道。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 ,分2个工期段:

①(KO+180~KO+320)段,在2017年底完成,工期为 *** 。

②(KO+320~KO+460)段,发包人在2018年5月份才能提供施工场地,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为 *** 。

2个工期段的实际开工日期均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罚款人民币3000元。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为人民币6,087,861.0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注册建造师或 *** 临时注册建造师),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的,可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上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帐号:44501501040001456;③开户行:农行南海叠南支行;④款项来源:大金智地金智一路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电话: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6月1日下午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须在项目报名期限内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10619.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9日0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4)企业基本账户

注:

①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4)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逐一进行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 *** 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

电 话 *** 3

电 话 *** 1

传 真:/

传 真 *** 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发布人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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