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龙田镇总院村造田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岑国土整招字【201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巩县龙田镇总院村造田土地开发项目已由黔东南州财政局、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以州财综[2017]1号及黔东南国土资耕保函[2016]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巩县土地整治交易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岑巩县龙田镇总院村;
2.2 建设规模:51.29亩;
2.3 建设投资:202.12万元
2.3 计划工期: *** ;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3日09:00时至2017年05月27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5月23日9:00时至2017年05月27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购买下载。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