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705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5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司法服务中心办公楼宇维修工程之消防维修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开计投批[2017]3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司法服务中心工程建筑面积59328平方米,占地面积13236.04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高度82.5米,地下建筑高度9.3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 *** ,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本工程造价约700万元,工程规模约60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第一大街司法服务中心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 0日 至 *** 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5、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6、项目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未锁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不少于5年,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个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消防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该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未锁定),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员资格证书(B本);(3)技术负责人1名,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无在建工程;(4)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民管员1名,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可互相兼任,但每人任职不得超过三个岗位;(5)项目部人员配置需严格执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6)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简历及岗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提供企业任命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工程竣工日期不早于 *** 或合同签订日期在 *** 到本标段开标日之间)至少完成3个造价600万元以上的大型公建项目消防专业承包工程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及总承包合同内包含的消防专业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完工证明及竣工验收报告,须附从“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提取相关业绩信息表,否则业绩视为不合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1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张秉军(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2层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宁栋电话:66222552传  真:6622255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夏宝阳(印鉴)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邮政编码:300453联系人:张影电话: *** 传  真:25293969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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