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牛乡大胜村等4个市列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井发改审(2017)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脱贫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井发改审(2017)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牛乡大胜村、东云村、石牛村、新塘村。 2.2建设规模:大胜村基础设施:路面硬化640米×2.5米×0.16米,村组道路加宽、涵洞一个2970米×1米×0.2米;东云村基础设施:组道路硬化1482米×3米×0.18米;石牛村基础设施:组道路硬化1000米×5米×0.2米;新塘村基础设施:组道路硬化1323米×2.5米×0.16米;大胜村会车坝30个×10米×1.5米×0.2米;大胜村村院坝硬化2个,规格分别为17米×9.6米×0.16米,19米×3.6米×0.16米。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25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10时 00 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 地址:井研县石牛乡 邮编:613109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319号 邮编:614000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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