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咸安区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安区斧头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预算 | 6.4亿元(人民币) |
采购人地址 | 咸安区浮山银桂大道186# |
采购人联系人 | 夏亚芝 电话 *** |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名称 | 咸宁恒兴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地址 | 咸安区浮山银桂大道186# |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的内容 | 咸安区斧头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投融资及项目管理等 |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 1、 该项目属公益性项目,是民生工程,侧重社会和生态效益,且工程实施的政策性、法规性强。 2、 根据水利部、国家农发行【关于加强对水利建设政策性资金融资支持的意见】规定。 3、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参与了前期工作、本项目要求工期短、对本项目的了解、经验、能力等都是没有的。 根据以上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专家及意见 | 同意以上理由。刘长青、葛海涛、熊琴普、王刚军、廖仕威 |
拟定成交额 | 6.4亿元(人民币) |
其它说明 | 1、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告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
2、公告发布时间: *** |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咸安区政府采购办,电话0715--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 ;地址:金桂路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