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荆门市房产管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省荆门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 预算价 | 422808万元 |
联系人 | 杜华强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内容包含棚改土地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相关税费及合理利润等。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是荆门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熟悉荆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政策和安置房源基本情况,具有房屋征收管理和安置房筹集建设经验,为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湖北省荆门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对3个片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为金虾河片区、白云楼片区、安营山幸福片区等3个项目,涉及征收户数5823户,拟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运作实施,由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向各征收单位和建设单位支付购买资金。根据《荆门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快推进上述3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市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上述批次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等说明 | 根据本批次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所涉内容的实施部署,按协议要求合规支付资金并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的熟悉荆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政策和安置房源基本情况,能够提供棚改项目所需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二十七条的规定。
专家:
魏炜 市政府法制办 法律类专家
郭海英 市会计管理局 经济类专家
官中国 市国资委 经济类专家
赵亚东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建筑类专家
车涛 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筑类专家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422808万元(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谈判时充分协商确定)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询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