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宜昌市房产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

庙嘴、九码头、沈家店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服务

预算价格

征收成本53.87亿元和项目融资利息及费用

联系人

胡珍

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献福路32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庙嘴、九码头、沈家店等3个项目,预计购买规模包括:

一、3个项目征收成本为53.87亿元,征收成本预算为53.87亿 *** .庙嘴项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含葛洲坝五公司片区、西坝小学片区、九中片区、西坝街办片区、西坝四路以外片区、民康药厂片区、红线外中间片区七个片区的棚户区改造,改造户数3179户,改造面积30.02万㎡,征收成本预计为22.01亿 *** .九码头项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夷陵大道以南、胜利二路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市金属公司以东区域,改造户数1175户,改造面积14.95万㎡,征收成本预计为17.56亿 *** .沈家店项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伍临路以南、城中半岛以西、长江以北、沈家店路以东区域,改造户数1409户,改造面积16.24万㎡,征收成本预计为14.30亿元。

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为29.06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和审计结果为准,据实结算)。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由省长投集团与城建控股集团、市房投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省长投集团是省政府确定从事棚改业务的国有投融资公司,也是我市159.95亿元国开行贷款的借款人,同时,省住建厅积极支持省长投集团与各地方政府组建合资公司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由其购买棚改服务有利于我市争取到更多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授信额度。同时,对于政策性银行支持力度较小的非住宅部分,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可以及时足额提供资金支持,并且不占城建控股集团和市房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实现收益共享。

再则,庙嘴、九码头和沈家店等3 个棚改项目具有投融资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收益率低、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不具备竞争性,拟承接主体具有项目实施的唯一性。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8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点庙嘴、九码头、沈家店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房管局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所涉内容的实施部署,按照支付计划按时支付资金收取合理服务费用。征收成本预算为53.87亿元,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利息及相关费用为29.06亿元(最终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和审计结果为准,据实结算)。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8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庙嘴、九码头、沈家店项目,市房管局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以上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本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庙嘴、九码头、沈家店等3个项目,征收成本为53.87亿元,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为29.06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和审计结果为准,据实结算),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1.21万平方米,共计征收房屋5763户,共整理土地约704.25亩。并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主要原因:

    一是省长投集团是省政府确定从事棚改业务的国有投融资公司,也是我市159.95亿元国开行贷款的借款人,与国开行有深度合作,向省长投集团投资设立的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棚改服务,有利于我市争取到政策性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二是根据《关于加快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通知》(鄂建〔2015〕14号)的规定,省住建厅支持省长投集团与各地方政府合作,组建合资公司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三是 *** ,宜昌市政府与省长投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2016-2017年期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200亿 *** 年11月15日,省长投集团与城建控股集团和市房投公司组建了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省长投集团出资1.02亿 *** %,城建控股集团出资0.58亿 *** %,市房投公司出资0.40亿 *** %。

    四是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可以对棚改项目非住宅部分征收提供资金支持。资金可按项目需要及时足额到位,不占城建控股集团和市房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且收益共享。

综上,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湖北长江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丁丹芝     葛洲坝第二工程公司          高级经济师

    胡红琴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师

    何成哲     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          工程师

    付婧梅     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高级会计师

    孙昌伟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济师

拟成交价格

征收成本人民币 53.87 亿元,另融资利息及费用约为人民币29.06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和审计结果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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