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人 | 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G106国道通城县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管理服务项目承接单位 | 预 算 价 | 34098.97万元 |
联 系 人 | 徐甫国 | 联 系 方 式 | *** |
采 购 人 地 址 |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通城县万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G106国道通城县城区段长12.076km,其中路基宽度4.5m,新建大桥长186.5m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G106国道通城县城区段改扩建工程为我县“十三五”交通重点工程,为了优化城乡交通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状况,提高县乡公路的通达和服务水平。鉴于我县公路建设资金紧缺,本项目需求管理服务资金34098.97万元,依据通城县人民政府第37期专题会议要求,参照其他地方同性质项目的做法,融资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为确保能选择一家信誉好且专业从事该类项目运作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来承担本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实施,拟确定通城县万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G106国道通城县城区段改扩建工程为我县重点交通项目,而我县公路建设资金紧张,需要融资。融资主体只能是国有独资企业,万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县国资局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同意选择单一来源采购,同意确定万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论证专家:姓名:周多、工作单位:通城县审计局;姓名:廖初平、工作单位:通城县规划局;姓名:吴寿祥、工作单位:通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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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 34098.97万元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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