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咸安区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宁市咸安区环城等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采购预算 | 8.1133亿元(人民币) |
采购人联系人 | 夏亚芳 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咸安区浮山银泉大道186# |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名称 | 咸宁泉兴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咸安区浮山银泉大道111# |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的内容 | 咸安区环城等片区棚户区还建 安置工程等服务 |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满足需求说明 | 该项目属公益性项目,是民生工程,侧重社会和生态效益,且工程实施的政策性、法规性强。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参与了前期工作、在前期承接公益性建 设项目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政府公益性建 设项目流程,并在与银行融资上有较强的优势。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说明 | 咸安区环城等片区棚户区还建 安置工程等服务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唯一性具有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 该项目属公益性项目,是民生工程,侧重社会和生态效益,且工程实施的政策性、法规性强。 2、 根据住建部、国家农发行【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规定。 3、 根据建保【2015】137号、鄂财发【2015】8号文件精神和 *** 咸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0号文意见。 根据以上原因,该项目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姓名:朱细权、工作单位:咸宁市法制办、职称:法律 姓名:陈志、工作单位:湖北科技学院、职称:教授 姓名:邵力、工作单位: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职称:工程师 姓名:徐洪权、工作单位:咸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称:工程师 姓名:吕宙、工作单位:咸宁市地方税务局、职称:注册会计师 |
拟定成交额 | 8.1133亿元(人民币) |
其它需要公示的事项说明 | 1、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告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
2、公告发布时间: *** |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 ;地址:金桂路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