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并注册成功;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磋商;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 资质; 6.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承担过钢结构设计或施工项目。 7.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前来参加磋商报名。 资格审核: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接受采购人资格审核,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资审不合格,磋商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业绩合同;(8)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