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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陵新城京和商业街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交易中心

扬州市广陵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扬州广陵新城京和商业街智能化工程

建设单位

扬州美科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扬州市秦邮路西侧,健民路北侧,京杭路东侧

工程

概况

工程规模

/

投资额

200.14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结构类型

        /

建筑高度

/

建筑最大单跨

质量要求

合 格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积

/

预计开工

20175(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招标内容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施工。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资质(一体化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

建造师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2016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和个人报名;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

本工程不集中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该网盘中自行下载http://pan.baidu.com/s/1ge7BNGn,并请随时关注答疑纪要(如有)。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本票、汇票形式(同城开具本票、异地开具汇票)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须注明“投标保证金058。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与资格审查原件一并提交、复核。

名称: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广陵支行   

银行帐号:05000141100002667    

请备注: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058  

        审  查

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合格

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11月~20174月(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

定);

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9)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2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细则

采用合理低价法(苏建招办<2016>3号)。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陈工             

电话:  ***

邮箱:  3326394187@qq.com                        

 

公告发布时间         201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