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牙河安置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3211603150103 | 项目名称 | 月牙河安置小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3211603150103-BD-004; | 标段名称 | 新增附属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月牙河安置小区项目,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发改经济开[2014]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新增附属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南苑路南侧、月牙河西侧;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围墙、散水及停车位工程); 3.4要求工期:4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及以上;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6.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7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4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5月4日17:3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5月9日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6~98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中阳大道东段电动车研发中心3楼(公章) 联系人:孙鹏 联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物价局门面二楼)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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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月牙河安置小区项目,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发改经济开[2014]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新增附属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南苑路南侧、月牙河西侧;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围墙、散水及停车位工程); 3.4要求工期:4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及以上;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6.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7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4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5月4日17:3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5月9日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6~98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中阳大道东段电动车研发中心3楼(公章) 联系人:孙鹏 联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物价局门面二楼)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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