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3213241606220102-BD-003       
泗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工程含:审判庭室内装修、配电,主要有纸质石膏板天棚、木质墙面板装饰、大理石墙板、复合地板、新老楼外墙真实漆装修等。发包价为3787488.73   
1.2工程地点:泗洪县和谐路南侧泗洪县人民法院院内
1.3    期:7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装饰、装修等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取得安全员考核B类证书;
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11日以来承担过250万元以上(含)的装饰装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以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5.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8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认定依据,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投标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网址,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3.9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10本项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5.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2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7426日至 201752 1730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 ***
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7.5万元人民币。(本工程不接受保函作为投标担保)
友情提醒: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退。缴纳帐号为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投标人登录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缴纳”栏目中对应已报名的工程查询。(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8.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 *** )。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人民法院(盖章)
  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周主任         话:05278627906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四楼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泗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3213241606220102-BD-003       
泗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工程含:审判庭室内装修、配电,主要有纸质石膏板天棚、木质墙面板装饰、大理石墙板、复合地板、新老楼外墙真实漆装修等。发包价为3787488.73   
1.2工程地点:泗洪县和谐路南侧泗洪县人民法院院内
1.3    期:7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装饰、装修等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取得安全员考核B类证书;
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11日以来承担过250万元以上(含)的装饰装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以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5.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8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认定依据,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投标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网址,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3.9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10本项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5.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2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7426日至 201752 1730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 ***
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7.5万元人民币。(本工程不接受保函作为投标担保)
友情提醒: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退。缴纳帐号为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投标人登录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缴纳”栏目中对应已报名的工程查询。(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8.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 *** )。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人民法院(盖章)
  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周主任         话:05278627906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四楼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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