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金龙镇观音桥建设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发改审批[2017]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金鼎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自筹和区交委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桥梁全长70米,桥面宽7米,具体布置为5米重力式U行桥台+3×20米连续箱梁+5米重力式U行桥台。

2.2建设地点:永川区金龙镇复兴场污水处理厂

2.3招标范围:永川区金龙镇观音桥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所示的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

2.4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企业;且投标人不得有尚处于处罚期内的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4  25 日至   2017    5 19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投标保证金额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5    19    14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交通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金域蓝湾一期11栋1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

传  真:023498143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概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1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传  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金龙镇观音桥建设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发改审批[2017]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金鼎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自筹和区交委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桥梁全长70米,桥面宽7米,具体布置为5米重力式U行桥台+3×20米连续箱梁+5米重力式U行桥台。

2.2建设地点:永川区金龙镇复兴场污水处理厂

2.3招标范围:永川区金龙镇观音桥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所示的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

2.4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企业;且投标人不得有尚处于处罚期内的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4  25 日至   2017    5 19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投标保证金额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5    19    14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交通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金域蓝湾一期11栋1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

传  真:023498143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概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1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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