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
抽签确定参与资格评审单位 |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按照投标人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编号,在各投标人的监督下招标人进行抽签,若本工程现场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现场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若签到单位总数为单数,则加一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现场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 ||
已标价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满分100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3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商务标评审办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5 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 =A×K,K(K 值为0.95、0.96、0.97、0.98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从上述四个调整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0.92、0.93、0.94、0.95;K2的取值范围为0.9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三: (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 (3)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