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区院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S-QCTH-H-2017-2004一、招标条件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区院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投资促进局(批文号:呼开投发[20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批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区院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2.建设规模:(1)、拆除工程:铣刨路面5583㎡;拆除面包砖2200㎡;拆除混凝土地面4480㎡;拆除空调机房350㎡;空调机组拆除1套;排水沟土方300㎡。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改造5583㎡;铺装硬化改造11380㎡。道路配套工程:检查井28个,雨水篦子24个;雨水排水管955m,路缘石1910m;LED路灯57套。(2)、附属工程:新建消防水池540m3;泵房20㎡;消防管网300m;北院停车场充电桩20根;配电管线200m;不锈钢岗亭2座。3.建设地点:如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院内,项目区东临呼和浩特如意工业园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西临腾飞路,南临三纬路,北临二纬路。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工程投资:约923.12 *** .招标范围: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区院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计划工期: *** 0日— *** 0日 共 ***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道路改造及道路配套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第二标段:附属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第一标段报名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报名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拟派注册建造师,报名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四、投标报名1.时间: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书,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授权人必须为项目经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4.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两套。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五、获取招标文件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在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标书费。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七、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要求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及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三纬路北小三楼邮编:010010联系人:姜洪英 赵倩电话 *** 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邮编:010010联系人:吴红亮  李朝升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zb@imzs.com.cn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吴红亮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编:  01001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zs@imz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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