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改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射阳县城市管理局经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实施幸福大道与新城大道交叉口等8个路口新建16杆中杆灯工程。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2.2项目名称:幸福大道与新城大道交叉口等8个路口新建16杆中杆灯工程。

2.3 项目地点:幸福大道与新城大道交叉口等8个路口。

2.4项目内容:新建166LED200W中杆灯、中杆灯基础、电缆、配电箱、顶管、道砖、绿化拆除及恢复等。

2.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33.84万元。

2.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计划开工时间:20175月。

2.9工期要求:45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3.5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6 20131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的路灯工程业绩。

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具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相关业绩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单项合同额等)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相关指标不一,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发出(或签订)时间顺序,并以后面时间的材料为准。

3.7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盐城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工程付款办法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说明:本次支付款项一次审批,分两次拨付。即:首次拨付审批款项的50%,用于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中标人出具与所有农民工兑付结清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承诺“本工程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动放弃剩余款项的拨付”后,再拨付审批剩余款项。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2.6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合同备案后退还。

5.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合理低价法”。

7.2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 96%97%98%三个数字当中的一个数字,并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Q2=1-Q1 K1 的取值范围为96% 97%98% K2  95%  Q1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开标时随机确定上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7.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4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7.5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424日—201753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4248:00时至201753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址:射阳县城人民东路  

联系人:陈豪东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 

联系人:王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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