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704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17]04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汽配城供热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津保自贸投[2017]3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9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空港汽配城供热提升改造项目,对汽配城内原有供热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总供热面积51933平方米,总热负荷4.155MW。汽配城内原有室外地埋一、二次热水管道的拆旧换新。地下室内原换热设备的拆除,更新高温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自动软水处理器、补给水箱、补水泵、管道阀门仪表、电气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机电总工程施工承包 *** 及以上 资质;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4)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5)配置正项目经理一名。正项目经理具备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6)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非本市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卡”;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办公地址:空港经济区纬七路169号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吴涛电话: *** 传  真:8486512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孙鹏电话:24893666传  真:24893766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