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656号_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蓟汕高速公路工程(京津高速~港城大道)位于天津市中心区东部,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规划网中九横五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天津市南北方向高速通道的重要连接线,也是蓟汕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北接京津高速公路、南连港城大道,沿线穿越9条现状主要道路及6条规划主、次干道,1条铁路,5条主要河道,涉及北辰、宁河、东丽、空港经济区4个区县。路线全长18.529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3 计划服务周期
中标后30天内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或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类别:交通运输类)。近五年内少完成过一项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验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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