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107120170004
招标备案号:1201201703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2017]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天河城购物中心八层上影影城装修工程 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津和审批投[2016]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河上影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3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天河上影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天河城购物中心八层上影影城装修工程,立项总投资1035万元,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和平路263号天津天河城第八层809号商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津天河城购物中心八层上影影城装修工程,立项总投资1035万元,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招标内容:对8个厅、1200个座位的影院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涉及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弱电系统配管及桥架敷设等施工、竣工、及保修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有效投标资格”的IC卡,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安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3)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河上影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尹俊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和平路263号天津天河城第八层809号商铺邮政编码:300021联系人:杨磊电话: *** 传  真: ***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邮政编码:300101联系人:张璐电话:28220046传  真:28220046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杨明、王艳萍电话:23123866传真:23317886电子邮箱:hepingzhaobiaoban@126.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1号30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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