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广陈镇前港村危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广陈镇前港村危房改造工程 已由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广陈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及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工程为平湖市广陈镇前港村危房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五层及以上建筑拆除后按原来格局重做,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工期: *** 。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4.2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7831385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 。招标人将于 *** 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广陈镇政府北幢二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gc.xigo.tv/)发布。
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伍仟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广陈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账号:201000036405579
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广陈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广陈镇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建工大厦B幢4F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2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78313855@qq.com
***
平湖市广陈镇前港村危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广陈镇前港村危房改造工程 已由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广陈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及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工程为平湖市广陈镇前港村危房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五层及以上建筑拆除后按原来格局重做,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工期: *** 。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4.2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7831385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 。招标人将于 *** 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广陈镇政府北幢二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gc.xigo.tv/)发布。
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伍仟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广陈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账号:201000036405579
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广陈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广陈镇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建工大厦B幢4F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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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783138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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