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本项目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比选人为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一、工程概况 1.1、比选人: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1.3、监理服务工作时间要求: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二、比选办法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监理费按本项目的施工中标价*1.5%包干。(若投标方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须重新比选,二次比选还少于三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参选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参选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员2人(房屋建筑专业2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1日(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4楼(区交通局对面)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购买比选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五、费用 5.1、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提交比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如拒不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中选人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第一、第二、第三中选人的保证金为第一中选人和业主签定合同后退还;未中选的比选人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 5.2、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形式。监理服务费报价应包括参选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的监理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即施工前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费和上述风险费用不另行计算。 5.3、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实际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的变动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4.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由中选方支付。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七、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2017年4月6日10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地点: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4楼(区交通局对面) 联系人:小黄电话:0596-203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