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16年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 *** -19)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公开)0044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2016年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1合格(详见招标文件)5259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 *** 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 至 ***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8)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企业及法人)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兴安盟公安局)五楼三标室
开标时间: ***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兴安盟公安局)五楼三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科右前旗阳光嘉苑门市
邮政编码
137400
联系人
姚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
15050162664500000039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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