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17年度广告宣传物料集中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17年度广告宣传物料集中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项目规模:投资额约498万元(含税),签框架协议,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对2017年度广告宣传物料的制作、现场安装服务及后续宣传物料的免费维修以及广告场地报批服务进行招标。其中标段一到标段九的招标内容为广告宣传物料的制作、现场安装服务及后续宣传物料的免费维修服务;标段十的招标内容为长沙联通特定业务单元(雨花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东新区、南新区、西新区、北新区、宝南新区、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的辖区在特定时间提供广告场地报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5.1标段一至标段九供货期: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 *** 内完成供货。
    2.5.2标段十报批时长:自招标人发出报批需求 *** 内完成报批。
    2.6服务期:合同签署后起1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0个标段,详见公告附件;标段一至标段五和标段七各选取3个中标人,按排名所占份额分为50%、30%和20%,标段一至标段五和标段七分别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8家或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少于8家的标段将不开标。标段六、标段八和标段九各选取2个中标人,按排名所占份额分为60%和40%。标段六、标段八和标段九分别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或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少于5家的标段将不开标。标段十选取1个中标人,标段十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少于3家的标段将不开标。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三个标段,超过三个标段的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的顺序中标。
    标段一: 芙蓉区、芙蓉集团、宝南新区  预算83万元
    标段二:天心区、天心集团、南新区  预算80万元
    标段三:雨花区、雨花集团、自营、大客户  预算75万元
    标段四:开福区、开福集团、北新区  预算47万元
    标段五:长沙县、东新区、路口  预算46万元
    标段六:岳麓区、岳麓集团  预算45万元
    标段七:望城县、西新区、含浦  预算40万元
    标段八:宁乡县、金洲、双凫铺  预算32万元
    标段九:浏阳县、沿溪、洞阳  预算30万元
    标段十:场地报批服务  预算20万元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3.2标段一至标段九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 *** 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具体结算单据,否则无效,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不予认可)
    3.3标段十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 *** 至今具有广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具体结算单据,否则无效,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2履约情况要求:2014年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同时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内部信誉评价要求,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未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违法转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近三年与中国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3.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保证金
项目整体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 *** ,000元),采取公对公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09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 *** 至 *** 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若在网上报名,则以邮件形式将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网上银行电子付款回单,发送至联系人邮件。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发售。
    6.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请在现场购买标书时提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并携带付款回单,或携带银联卡刷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
    6.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圭塘办公楼8楼(807对面)。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发售。
    6.4★特别提醒: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 09时30分之前完成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否则将视为潜在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网站服务电话 *** 转3转8转2。
    7、投标文件的递交以及澄清答疑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时30分】,递交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长沙联通92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本次开标时间为【 *** 09时3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长沙联通92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在开标前10日对招标文件中有疑问的内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答。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 *** 7。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南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 5
    电子邮件 *** @189.cn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8楼(807室对面) 
    户  名:湖南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账  号:8000 2507 1302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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