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7034015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区富士康代建厂房一期工程(食堂、连廊及停车场)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开计项批[2011]001号、津开计项批[2016]17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2788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区富士康代建厂房一期--配套工程(食堂、连廊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2856.95㎡,地上建筑面积12856.95㎡,地下建筑面积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食堂,L13、L13-1、L16三条连廊及室外停车场。其中:食堂占地面积5903.7㎡,建筑面积12054.07㎡,建筑高度17.60m,地上二层建筑;L13连廊建筑面积230.62㎡,建筑高度16.50m,地上一层,L13-1连廊建筑面积271.40㎡,建筑高度16.50m,地上一层,L16连廊建筑面积300.86㎡,建筑高度16.50m,地上一层;室外停车场占地面积32528.40㎡。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西区北大街以南,京津塘高速以北,夏青路以西,蓟港铁路以东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西区富士康代建厂房一期--配套工程(食堂、连廊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2856.95㎡,地上建筑面积12856.95㎡,地下建筑面积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食堂,L13、L13-1、L16三条连廊及室外停车场。其中:食堂占地面积5903.7㎡,建筑面积12054.07㎡,建筑高度17.60m,地上二层建筑;L13连廊建筑面积230.62㎡,建筑高度16.50m,地上一层,L13-1连廊建筑面积271.40㎡,建筑高度16.50m,地上一层,L16连廊建筑面积300.86㎡,建筑高度16.50m,地上一层;室外停车场占地面积32528.40㎡。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本标段项目投资1.2亿元
2.4 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具体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0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叶振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21号9层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袁梦龙电话: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银伟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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