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村部至小学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村部至小学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951107.06元,发包价为855996.3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2.6.2、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27日到2017年03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1号401室)办理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407上午1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407上午10:00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诏安县金星乡政府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炎木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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