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官浔镇赵厝-西北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浦县官浔镇赵厝-西北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漳国土资综[2015] 5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漳浦县官浔镇赵厝-西北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规模:1402.16亩,预计可新增耕地226.15亩,预算审核价为2804568.27元。
2.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等资料。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浦县官浔镇赵厝村、西北村。
2.5工期要求10个月。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不适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6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规定,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7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3 24日至2017328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4 7 17时 00 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0000 0116 0176 6012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招标编号,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或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 5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 10 上午 8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 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现场办理签到,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和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pxzzx.org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富丽山庄16栋D27店面
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监督部门: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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