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速公路路况巡查及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含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塘承高速公路、京秦高速、唐廊高速(今年开通)、津宁高速公路(含延长线)、长深及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宁静高速(含辅道)、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北段)等高速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实施上述区域高速公路路况巡查及小修保养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招标(包括监理、路况巡视和日常监督考核以及验收等)。

监理服务期1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 *** 监理机构。

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实施上述区域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范围内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包括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及站区所有范围小修保养项目的路况巡查工作,包括路面、路基、桥涵、交通设施、绿化等项,及时发现病害及隐患,及时反馈;日常小修项目(含小修保养工程及绿化日常养护工程)的日常监督考核以及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近三年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 *** 至 *** ,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 *** 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 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143

联系人:

逯海迪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

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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