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108120160026
招标备案号:12122017014010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17]0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工区候工楼 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青发改许可[2017]7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工区候工楼,建筑面积:2432.2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432.28平方米,地下面积:0平方米,包括运维检修候工楼一座,最大单体面积:2432.28平方米,最高层数:三层;最高高度:12.3米;地下基坑深度1.5米。结构:框架 ;本标段投资估算:约79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工区候工楼,建筑面积:2432.2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432.28平方米,地下面积:0平方米,包括运维检修候工楼一座,最大单体面积:2432.28平方米,最高层数:三层;最高高度:12.3米;地下基坑深度1.5米。结构:框架 ;本标段投资估算:约790万元。招标范围: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排水、消防、弱电、空调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工期要求: *** 至 *** 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3)正、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正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华丰路6号D座供应商服务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适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适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钱朝阳(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安戈电话:24404296传  真:2440429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刘兆广(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华丰路6号D座邮政编码:300300联系人:赵东旭电话:24404960传  真:24404960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杨涛、张俊红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zhaobiaoban@163.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5号西青建设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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