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裴家村屯提升改造工程招 标公告
辽宁   ***
招 标公告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兴隆台区宜居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隆台区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2016】

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 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润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裴家村屯提升改造工程(具体招 标内容)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本次招 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裴家村。
2.2工程规模及招 标范围:1、边沟砌筑植草砖;2、新建入户桥及维修;3、院墙涂料粉刷;4、新建路肩;5、新建文化广场全彩LED;6、新建超市场地工程;7、文化广场增加的零星工程;8、新建道路

工程。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759万元。
2.4工期要求: *** 开工至 *** 竣工,计划工期 *** (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 *** ](含 *** )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

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

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招 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招 标文件。
5.2本招 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上午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 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项目联系人:徐梦瑶
手 机 ***
邮 箱:xulingling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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