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2017年农村河道疏浚(乡级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70310_105731095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7年农村河道疏浚(乡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境内;(2)工程规模:整治河道长度12.018km,清淤土方共13.74万m3;(3)招标范围:乡级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施工;(4)施工: *** 到 *** ;工期:9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工程

发包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E3206210336000060001001

乡级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施工

整治河道长度12.018km,清淤土方共13.74万m3。

190.7657

河湖整治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水利工程 *** 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及以上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河湖整治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业绩要求:无;(8)其他报名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 到 ***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电话 ***         手机 ***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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