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津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津公路施工20170326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 (编号GL201700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津滨高速公路1处路段中心、4座收费站内的收费系统及沿线28.5公里的机电工程、监控视频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并入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系统。。
2.2 本次招标范围:
联网收费机电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包括:1、收费系统(车道控制子系统、收费计算机子系统、收费视音频子系统、安全报警子系统、内部对讲子系统、机房环境监测系统、收费站排队监测预警系统、UPS供配电系统、过电压保护系统、光电缆工程及附属设施、地下通道);2、监控系统(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话系统、大屏拼接系统、视频事件监测系统、监控场外设备、传输系统)。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工程包括:主线标识站系统、自动发卡机改造、通行卡改造、原ETC系统改造、管理中心路径识别计算机系统改造、收费站路径识别计算机系统改造、中心软件系统、路段软件系统、交安标识、附属设施(指防雷系统等)。保修阶段:1、工程质量状况检查;2、协助查明缺陷的原因并对工程质量责任分析、审查缺陷处理方法;3、对缺陷修复过程进行施工并完善;4、工程保修监督及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3 标段划分
共分为1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
2.4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 *** 至 *** ,共计243日历天。
节点工期:联网收费(实现联网收费功能)工作完成时间 *** 1日;多义性路径识别(包含联网收费以外的工作)工作完成时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至少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 *** 至今一项高速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公路安全设施新建或升级改造的施工项目(2)一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开发及应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C区二层八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为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09时,集中地点:津滨高速滨海站
投标预备会时间: *** 09时,集中地点:津滨高速滨海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 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与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开发区宏达街21号 | 地址: | 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
邮政编码: | 300457 | 邮政编码: | 300457 |
联系人: | 解颖乐 | 联系人: | 王燕光 |
电话: | *** | 电话: | 65725681 |
传真: | | 传真: | 657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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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徐华强 周雷,电话:23136735电子邮箱:jygczbz@163.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