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英州镇高土洋等17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A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英州镇高土洋等17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已由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陵水县英州镇高土洋等17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A包,项目招标情况:1.陵水县英州镇高土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费13.2(万元)2.陵水县英州镇廖次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费12.1(万元)3.保亭县南林乡南通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费8.6(万元)4.保亭县新政镇毛文番雅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费9.0(万元)5.五指山市番阳镇万板田洋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费7.8(万元)6.文昌市会文镇文林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费11.4(万元)合计62.1(万元)。

    2.2 采购预算金额:A标包621000元。

    2.3 采购工期:根据项目进展,自招标人安排并提交项目基础资料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个项目工程复核。

    2.4 建设地点:陵水县,保亭县,五指山市,文昌市;

2.5 招标范围:复核内容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成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及其配套的建筑物的工程量,根据项目施工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和工作、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资料复核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复核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复核报告。

2.6 质量要求:项目工程复核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测量规范要求,如实反映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如实评定工程质量,满足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决算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测绘 *** (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成立项目组完成工程复核任务,项目组由测量(绘)、土地整理(或水利)、道桥、造价四个专业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具备测量(绘)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土地整理(或水利)、道桥专业具备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造价专业具备造价员(含)以上资格人员。

3.3 投标人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224日至2017030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3160830分,地点为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海口市美贤路9                     址:海口市蓝天路中洋公馆2号楼3A3

人:李工                              人:黄工                        

    话:                         话: ***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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